2024年8月19日,韓國食藥部(MFDS)發布《外國貼牌食品生產企業設施衛生評估清單》,包括現場衛生檢驗標準和衛生評估方法(包括進口食品)。
評估內容包括外部環境、工作區域控制、與食品接觸的設施或設備、原料控制、食品生產/加工流程控制、產品存儲控制、水供應體系、產品檢查、個人衛生、清單表格填寫方法、其它事項等等。例如,該《清單》相關內容有:工作區應位于獨立的建筑內或使用隔墻隔離不同的房間或位于不同的樓層,與非食品生產或加工區(如辦公室)隔開。食品生產所用原料應對人類健康無害并且適合人類食用。如果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要采取相關流程防止病原微生物污染(熱處理、巴氏消毒/殺菌、消毒等),應落實特定的溫度控制、消毒物濃度水平、其它條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處理設施、食品接觸表面、器具、容器、洗手設施用水應適合人類飲用。被懷疑有傳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如腹瀉、胳膊或身體開放部位有傷口或病變)的任何人士不得進行操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