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 碩果累累 海關支持自貿試驗區從“試驗田”到“高產田”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戰略舉措。十年來,海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部署要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積極開展海關監管制度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在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復制推廣的7批162項改革試點經驗中,海關貢獻了62項,占總數的38.3%。今年1—8月,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進出口4.98萬億元,同比增長4.7%,高于全國外貿增速4.8個百分點,占同期外貿進出口總值的18.4%。
從先行先試到高能級對外開放平臺
2013年9月,上海自貿試驗區在洋山保稅港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上設立,成為我國首個對標國際經貿規則和標準、開展壓力測試的“試驗田”。上海海關圍繞國務院印發的上海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等確定的改革任務,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首創33項創新制度在全國復制推廣。創新期貨保稅交割制度,支持原油、20號膠、低硫燃料油和國際銅4種國際化保稅期貨品種開展業務,上海期貨交易所原油期貨已成為全球第三大原油期貨品種。
2019年7月,上海自貿試驗區增設臨港新片區,海關聚焦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民用航空等重點產業發展需求,推動實體經濟、先進制造業發展,助力臨港新片區打造世界級創新產業集群。首創國產大飛機企業“一司兩地”一體化監管模式,助力全球首架國產C919大型客機于2023年5月順利交付并商業運營,保障ARJ21國產新支線飛機高效通關,截至今年8月底,已通關交付C919、ARJ21共50多架。針對集成電路產業多主體、多頻次、大跨度國內國際流動的運行特點,推出22項創新措施,建立覆蓋集成電路產業鏈全流程的新型海關監管服務體系,助力企業在“卡脖子”領域實現突破。創新“生物醫藥企業進口研發用物品白名單”“進出境特殊物品聯合監管”等,通過跨部門協作解決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遇到的瓶頸問題。
2020年5月、2022年3月,全國唯一的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一期、二期封關運行。海關在申報模式、貿易管制、區內管理、統計制度、信息化管理和協同管理等六方面大力開展改革創新,建設臨港新片區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成功探索出一條向數字化、智能化監管轉型的全新路徑。2022年,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實現進出口總值2090億元,同比大幅增長61.4%,增幅位居全國前十大綜合保稅區首位。
十年來,上海自貿試驗區進出口規模由2013年的0.7萬億元穩步擴容到2022年的2.1萬億元,注冊企業數由設立之初的0.5萬家增加至3.95萬家。
胸懷“國之大者”,凝心聚力服務國家戰略
海關總署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的實施,指導相關自貿試驗區海關建立聯合創新機制,加強集成創新、協同創新,聚焦各區域產業特點,以小切口,解發展難題。
北京、天津、石家莊海關創新打造“未經聯網核查的進口醫療器械風險防控京津冀協同新模式”,增強進口醫療器械入境驗證有效性,區域風險防控協同水平顯著提升。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海關協同創新“長三角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管新模式”,通關時間減少2個工作日。廣州、深圳、拱北海關在粵港澳大灣區創新開展“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技術整改移動遠程監管”,提升實際監管效能30%以上。成都、重慶海關創新推出“關銀一KEY通”川渝一體化模式,在全國首次實現電子口岸入網業務跨關區辦理,業務辦理時間壓縮2/3以上。
“海關總署建立‘1個規范+3個規程’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體系,倡導基層首創與頂層設計相結合,鼓勵各自貿試驗區海關加強協同創新,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自主創新成果,更好服務國家戰略。”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陳振沖司長表示。
百花齊放,各具特色激發自貿活力
截至目前,我國已設立21個自貿試驗區,形成了東西南北中協調、陸海統籌的開放態勢,積極推動海關監管特殊監管區域與自貿試驗區統籌發展,各自貿試驗區海關創新思路、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開展海關監管制度創新工作,不斷提升創新舉措的“含金量”。
天津海關積極探索融資租賃監管新模式,支持融資租賃產業發展,支持天津自貿試驗區成為全球第二大飛機融資租賃聚集地,2022年融資租賃貨值約757.7億元,約占全國70%,創新實踐入選國務院“******實踐案例”。杭州海關緊扣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大宗商品全球資源配置基地戰略定位,啟動全國首個保稅燃料油跨關區直供無紙化試點,疊加“一船多供”“跨關區直供”等海關監管集成創新,不斷提升供油效率,助力舟山港從全球第八提升至第五大加油港,2022年舟山口岸保稅供油534.8萬噸。
展望未來,守正創新,譜寫新時代華章
十年雄關漫道,而今踔厲再奮發。站在下一個十年的起點,海關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貿試驗區建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習近平總書記給紅其拉甫海關全體關員的重要回信精神轉化為做好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的不竭動力。把“提升”的著力點放在推進制度型開放上,在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提升貨物貿易自由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試,強化海關監管制度創新系統集成,助力自貿試驗區更高水平、更高能級開放。
“今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海關積極支持5個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實施海關預裁定展期從速決定等11條措施。目前,不因原產地證明存在微小差錯或細微差異而拒絕給予貨物優惠關稅待遇的措施已落地實施。下一步,我們將不斷加大壓力測試力度,及時開展評估,適時擴大相關措施的適用范圍。同時繼續對接CPTPP、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加強政策儲備,加大先行先試力度,提高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助推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當好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國門衛士。”陳振沖司長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