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經濟》2月19日報道,越南政府總理批準《至2030年水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國家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提出至2030年目標是完成對越南深海區、淺灘和沙丘的海洋生物多樣性、水生資源和水生物種棲息地的調研評估,對所有天然湖泊、大型水庫和主要水系水生物種資源和棲息地的調研評估以及所有海洋保護區和海洋水生物人工棲息地的調研評估。每年各省(市)在自然水域組織開展水產資源放流或恢復活動。60%的地方要結合生態旅游產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開展水產資源保護工作。
越南海岸線長,避風港灣多,濕地、湖泊、池塘和洼地等面積達數百萬公頃,水產養殖業發展潛力巨大。近年來,越南水產養殖面積和產量增長迅速,為國內消費和出口提供了許多優質產品,為提高居民收入和提供就業崗位做出了貢獻。據統計,2023年越南水產總產量達926.9萬噸,水產出口額約92億美元。僅內陸水產養殖面積為130萬公頃,海水網箱面積為950萬立方米,產量超540萬噸。
但越南面臨部分區域水產養殖仍小而散,環境和疫病控制困難,在無病種苗培育和餌料來源等方面缺乏主動,生產成本高導致出口競爭力下降,部分地方農業基礎設施仍不完善、不能滿足發展需要等問題。
《計劃》提出了水產資源保護和再生的有效解決方案,如合理有效恢復和利用水生資源和水生生態系統;修改、補充和完善有關管理、保護與開發水產資源的法律法規;為海洋保護區和沿海地區民眾和漁民落實職業轉變和扶持政策等。
同時,越南將制定和頒布政策措施,有效利用國內外資源,開展保護、改造和發展水產資源和恢復水生生態系統工作;各職能部門將有效配合檢查、發現與處理水產違法行為;健全國家水產管理機關,提高管理能力和干部素質,以便有效管理水產資源以及在開展人力資源培訓的同時吸引國際資源等。
